各相关部门、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对我校2013-2015年立项的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要求注重量化和对比,并填写“2013—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总结书”,请围绕下述要点撰写:
一、项目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完成的具体建设任务。
二、项目取得具体效益:
(一)人才培养效益:面向的培养层次(本科、研究生等)、覆盖的专业、受益学生数量、教学条件改善等。
(二) 科学研究效益:平台建设(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及利用情况等)、科研水平提升情况(重点项目数、科研经费、论文及专利等科研成果)。
(三)服务社会效益:服务中医药产业及健康产业发展情况、成果转化情况、实验室向社会开放情况、承接社会培训及考试情况、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等。
三、资金执行进度表及相关情况说明。截止2016年2月29日,2013-2015年度的6个项目下达资金合计2100万元,未执行1104.54578万元,请项目负责人(张超、马云淑、吕峰、饶高雄、温伟波、赵声兰)高度重视,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四、各项目组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上述要点之外补充总结内容。
各相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预算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项目年度预算应确保按期完成,不得挪作他用。请各相关部门将“2013—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总结书”于2016年3月11日前交至崇德楼313室。
联系人:韩欣欣
联系电话:65919729
附件:2013—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总结书.xls
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