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现开展本学期教学质量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检自查,学校专项抽查,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配合检查的形式开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部门自查
(一)教学质量自检自查
结合部门实际,对第三轮专业综合评价整改、教学计划执行、课程思政、教材建设使用、课程考核手段及方法、教学团队建设、教研室建设、教学档案归档、研究生人才培养、师生对教学的反馈及整改落实、教风学风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切实做到以查促建、以查促改。检查情况填写《教学质量检查表》,交由部门统一处理存档。
(二)严格落实听课制度
根据《听课制度》《教师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办法》要求,严格落实教学部门领导、督导组、同行听课评价工作。听课人员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后统一交至所属部门,各教学部门认真梳理、反馈和整改,并做好存档工作。
(三)召开教学工作座谈会
各教学部门至少召开一次师生座谈会,参会教师包括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任课教师代表、分管教学领导及教学管理科人员,参会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座谈会上须广泛收集师生对教学安排、教学质量、教学保障与管理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反馈整改。
二、专项检查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第三轮专业综合评价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和专业核心课程评价实地抽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部门高度重视教学质量自检自查,重视问题整改,并撰写教学质量自查报告,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12月24日前交至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崇德楼50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jyjpgzx@163.com。
联系人:太星丽 联系电话:65919973
附件:1.教学质量检查表
2.课堂教学评价表
3.2021-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质量自查报告提纲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代章)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