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云南中医药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要求,现开展我校第四届教学督导委员会换届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熟悉教育教学政策和法规,具有组织管理能力与教学评估能力。
2.学术水平较高,既有较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又有新时代教育思想和改革创新精神。
3.身体健康、思想活跃、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4.离退休教师应具有正高职称;在职人员(一线专任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不担任学院(部)领导职务;职能部门和教辅部门教学管理人员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具有名医、名师称号者优先推荐。
二、人员组成
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人员由离退休教师、一线专任教师、职能部门和教辅部门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5;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部)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正高(副高)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三、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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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单位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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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名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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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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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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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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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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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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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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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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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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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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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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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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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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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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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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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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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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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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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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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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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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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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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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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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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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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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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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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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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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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医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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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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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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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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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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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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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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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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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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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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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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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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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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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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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程序
由各院(部)、相关职能和教辅部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由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将审核后符合资格的人员名单提请学校审定。经学校批准聘任的校教学督导委员由校长聘任,聘期为3年。
请于2022年11月14日前填写《云南中医药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送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崇德楼 5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gjyjpgzx@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太星丽 65919973
附件:云南中医药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申请审批表
教学督导委会会办公室
(高等教育研究评估中心 代章)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