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云南中医药大学
您当前所在位置: 部门首页 >> 质量管理 >> 质量评价 >> 正文
  • 2026
  • 06/10
  • 10:13
  • 作者:
  • 访问量
  • 字体
  • 分享

关于征集教学督导及质量监控工作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单位)、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委员: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督导工作内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与典型做法,推动院级督导规范化开展,共建教学质量文化良好氛围,提升我校督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长期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或学院质控工作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含各教学部门(单位)和校级、院级教学督导委员。

其中,教学部门(单位)以部门名义申请案例;各校级和院级督导委员以个人名义申请案例。

二、征集时间

案例征集将常态化开展,实行分学期申报:

(一)春季学期

征集截止时间为:每学期6月30日前申报。

(二)秋季学期

征集截止时间为:每学期12月30日前申报。

三、征集内容

督导工作案例应紧扣个人教学督导工作实际,教学部门(单位)质量监控工作案例可对本部门(单位)质量监控工作中的亮点、特色、成效进行凝练。突出创新性、示范性与实效性,包括但不局限于:

(一)督导工作理念与实践思路

(二)督导工作方式方法与特色创新

(三)督导评价反馈与质量改进成效

(四)督导工作中的痛点、问题的解决路径

(五)部门(单位)或督导个人开展的专项督导工作

(六)部门(单位)完善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经验和成果

(七)部门(单位)改进质量监控方法手段的经验和成果

(八)部门(单位)充分发掘利用质量监控数据开展教学改进的经验和成果

具体内容与填写要求详见附件《云南中医药大学教学督导典型案例申报表》。

四、案例使用

督导案例将作为督导工作量统计依据之一;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校内示范交流,经案例申报部门及个人同意后,可推荐至校外参加案例评比、交流等。

五、征集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个人填写申请表,如表格不够可另行加页,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二)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送邮箱:yzyjxdd@126.com(邮件注明:学院/姓名+教学督导/质量监控工作案例)。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5919973。

附件:1.云南中医药大学教学督导典型案例申报表

             2.云南中医药大学质量监控典型案例申报表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