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云南中医药大学
您当前所在位置: 部门首页 >> 质量管理 >> 质量评价 >> 正文
  • 2026
  • 04/29
  • 09:59
  • 作者:张义花
  • 访问量
  • 字体
  • 分享

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云中校发〔2025〕57号)工作部署及云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全校各部门(单位)已完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中期自查工作并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中期自查清单》。为全面、深入、客观掌握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阶段性推进情况,现开展校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照整改方案中24项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分工、时间节点、预期目标,结合各单位自查及汇报情况,重点从五个方面开展检查,核心内容如下:

(一)自查工作真实性:核查自查清单填报内容、工作汇报与实际整改工作是否一致,整改数据、建设成果、工作进展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漏报、错报、虚报等问题;

(二)整改任务推进度:核查2025年4月—2026年3月期间各项整改措施是否按计划落地执行,是否达到阶段性时间节点要求,未按计划推进的原因是否合理、后续推进计划是否明确可落地;

(三)阶段成效达成度:核查整改方案中明确的2026年底量化硬性指标及定性要求的落实情况,是否取得实质性阶段性成果;

(四)支撑材料完备度:核查整改工作台账、制度文件、培训记录、数据报表、建设成果、师生访谈记录等佐证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可追溯,能否有效支撑自查及汇报内容;

(五)问题整改执行力:核查各部门(单位)是否主动查摆整改过程中的问题与难点,问题分析是否深入,针对性解决措施是否可行,是否有效运行。

二、检查组成员

本次中期检查由学校领导带队,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察组及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联合开展,各检查组配备联络员,负责检查工作的对接协调、资料收集、记录整理等工作。

具体人员如下:

(一)职能部门检查组

组长:陈祖琨副校长

成员: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办公室/规划发展中心、纪委办、审计处负责人

联络员:张义花

检查对象:各职能部门

(二)教学单位检查组

组长:陈祖琨副校长

成员: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相关人员

联络员:张文澜

检查对象:各教学单位(部门)

三、检查时间及对象

本次中期检查工作整体安排为2026年5月6日-9日。以随机抽查及重点抽查相结合形式确定检查对象,重点抽查对象基于各部门自查清单填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各单位及检查时间由检查组联络员提前1-2个工作日与被检查单位对接确定。

四、工作流程

(一)检查准备

各组召集人员,明确检查分工,熟悉被查部门(单位)整改任务及自查情况;被查单位整理整改工作台账、支撑材料,做好现场汇报及实地查验准备。

(二)实地检查

1.听取汇报

被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整改任务,向检查组作中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重点说明: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整改任务推进及阶段成效、现阶段量化指标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难点、后续整改计划及保障措施等。汇报需突出重点、数据详实、直面问题。

2.查验整改台账

检查组对照整改方案及自查清单,现场核查被查单位的整改工作台账、制度文件、数据报表、培训记录、建设成果等支撑材料,重点核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对存疑内容现场标注并现场核实。

(三)汇总及反馈

各组梳理检查情况,形成小组检查报告;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汇总检查结果,形成校级中期检查总报告报学校党委、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部门(单位)。

二、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中期检查工作,及时提交支撑材料备查。

联系人:张义花,电话:13698726989。

附: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中期检查日程表

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代)

2026年4月29日